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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wn介绍
Motown的创始人是贝瑞·高迪。在1950年代早期,高迪还是一名在底特律当拳击手的小伙子,他酷爱音乐,能写会唱。为了赚钱开一家小唱片店,他拼命干活。拳击是一个很残酷的职业,在从业过程中,高迪养成了争强好胜而又精明果断的个性。可是,由于缺乏经验,他的小唱片店不久就关门了。聪明的高迪决定重新定位他的音乐上的投资,把目标转移到新兴的节奏与布鲁斯(R&B)领域。白天他辛苦工作,晚上为当地的节奏与布鲁斯演唱组写歌。很快他就在音乐圈内小有名气,大家都知道他既会创作,又能制作,而且精力充沛。有时高迪会把自己的作品录成样带拿到大唱片公司卖掉,赚取5%的版权费。但大唱片公司没把他放在眼里,也不愿帮他的作品作宣传。所以高迪最初的作品卖得不好,版权费也少得可怜。
功夫不负有心人。1957年,高迪为Brunswick唱片公司的歌手杰姬·威尔逊创作的歌曲《ReetPetite》成了热门作品,虽然他只拿到1000美元报酬,但名气却响了起来。之后他又为威尔逊写了几首热销作品,一夜之间成了底特律最著名的词曲创作人。有了资金以后,高迪决定成立自己的唱片公司。
1959年,高迪的唱片公司正式成立。对于艺人,他精挑细选,首先相中的是当地歌手马福·约翰逊,两人携手创作了一首名为《ComeTo Me》的歌。高迪选来几个唱诗班的女歌手为约翰逊伴唱,这使流行歌曲加上了福音的效果,显得新潮而不落俗套。从配器来说,高迪使用了中音萨克斯和铃鼓,间或插入长笛悠扬的声音,效果迷人。这首歌大红大紫,之后的几个月,高迪完善了他独有的“流行化福音歌曲”创作方式,写了两首类似的歌曲,均打入排行榜前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