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
昨天晚上我驾车从哈里斯堡驶往宾西法尼亚州的刘易斯堡,路程约为80英里。天色已晚。我迟到了,如果有人问我行驶速度有多快,我得求助于美国宪法的第五条修正案,不要自证有罪。我好几次被堵在一辆开得缓慢的卡车后面,路面很窄,而且我左边是不可超越的白线,于是我捏紧双拳,有点按捺不住了。
在公路的某一处,我行驶到了有交通灯的一个十字路口.这时路上只剩下我一个了,但当我快到路口时,交通灯变成了红灯,于是我刹了车。我左看右看,又向后面望了望.毫无动静。没有车子,也没有车灯的影儿,但我就那么坐在那儿,等着红灯变绿,方圆一英里内就我一个人。
我开始想,为什么我不闯红灯呢?我不怕被抓着,因为很明显周围并没有警察,闯红灯肯定也不会有任何危险。
那天夜里,我在刘易斯堡会见了一些朋友,接近午夜时上床后,我又回想起了我为什么要停下来而不闯过去呢。我想,我停了下来,是因为它是我们相互间的一种公约。这不仅是法律,而且也是我们共有的一个协议;我们互相信任,都要遵守:我们不能闯红灯。像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我要善于克制自己,不做社会行为准则不许做的坏事,而不仅是因为有法律禁止它。
我们从来都是彼此信任会做正确的事,这难道不令人惊奇吗?我们也的确是这样的。信任是我们的第一本能。要让我们不信任某人,猜疑,不相信,那是非常不容易的,因为这种态度对我们很不自然。
这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因为我们整个社会结构是靠互相信任而不是猜疑来维系的。如果我们大部分时间互不信任,那么整个社会秩序将崩溃。我们说到做到;我们说什么时候到场,就什么时候到场;我们说什么时候交货,就什么时候交货;我们说什么时候付款,就什么时候付款。在这些问题上,我们互相信任,要是我们违约的话,那是不正常的。虽然我们常发生不守信用的事,但我们仍认为这是不正常的;对有负我们对其信任的个人或组织,我们感到生气或失望。
我为那天晚上没有闯红灯而感到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