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健行业存在着许多不同寻常的、甚至是独一无二的经济关系。其中人们了解最少的包括在典型的医患关系中生产者或“供应者”与购买者或“消费者”之闻的奇特的角色关系。在大部分经济领域,是销售者努力用价格、质量、用途等各种诱惑来吸引潜在的购买者,而做决定的是购买者。然而,在卫生保健行业,多数情况下并不是这样的。
[2]卫生保健行业中的医患关系与一般的生产者-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刚好相反。一旦某人选择了请某个医生看病一一即使在那时可能并没有真正的选择余地一一[3]通常是由医生做出所有重要的购买决定:病人是否应该“下个星期三”来复诊,是否需要拍X光片,是否需要开些药,等等。很少有精明的病人会质疑这些专业人员的决定,或者提前询问价钱,尤其是当其病情非常严重的时候。
当需要住院治疗时,这种关系尤为明显。医生必须证明住院的必要性,决定需要哪些治疗过程,宣布病人何时可以出院。其中某些决定可能会征求病人的意见,但一般情况下,医生的决定才具有决定性。[4]难怪在医院看来,医生才是真正的“消费者”。这样做的结果是,代表医院“权力中心”来制定政策及决策的是医护人员,而不是行政人员。
虽然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有四方可识别的参与者一一医生、医院、病人及付款者(一般为保险公司或政府)一一但是医生替各方做最重要的决定。医院成了医生的延伸:付款者通常支付医生/医院开出的大部分费用,而在很大程度上病人都是一个被动的角色。[5]据估计,卫生保健费用的75-80%是由医生而不是病人决定的。因此,这种针对病人或普通老百姓的经济体制相对而言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