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笔下的奇异世界
我想当作家的念头是在这个夏天冒出来的。那年我十三岁了,戴着一副银边眼镜,是个不苟言笑的男孩。倒不是因为心情不好,我只是在琢磨事儿。乔治叔叔买了一台电打字机后,就把手打打字机给了我。他给我的是一台安德伍牌老式打字机,我把它架在地下室里。楼梯下石砖墙后是我的密室。我坐在里面写东西,爸妈看不到我,你知道,我之所以要秘密行事是因为他们担心我总不出门。他们相信生活应该有多方面平衡,就是让你做做这个又做做那个。而我只想做一件事——练笔。
我想写写龙卷风:一个平静的夏日里,在中西部骤然刮起了龙卷风。蔚蓝的天空霎时间变得像夜晚一样漆黑,蛇一般的巨大烟云卷过地面,将房屋揉得粉碎,摧毁了这间,放过了那间。我太喜欢写龙卷风了。
我写了一个故事,自传式的故事,说的是一个纽约家庭,家里有一个微生物学家,当演员的妻子,还有他们的儿子--那孩子的模样和走路、说话、思考的方式简直跟我一样。我坐在汽车的后座,他们开车穿越中西部,后来他们把我忘在了一个加油站。我们停车休息,然后他们就把我给落下了,开车走了。我沿着他们车驶去的方向走着,突然间,天空暗了下来, 龙卷风大作,风卷起我吹啊吹,毫发不伤地把我扔在一个圣教徒家的后院里。我敲敲门,一个身穿白色缎袍的女人举着一把熊熊的火炬,走出来问我想干什么。我正想说我想去找我的爸妈,一条狗冲着我说话了:“留下来吧。”于是,我就留下了。但是,我还是很怀念在纽约高尚住宅区的好日子。我就喜欢写这样的故事。
我坐在安德伍牌打字机前,想写些真实的事儿。
那年夏天,我的表姐海伦•玛莉突然来我们家住下。她十七岁,比我大四岁,我很喜欢她。她比我们家的其他人都可爱。其他人都有着家族的容貌特征,脸蛋儿一点儿也不起眼,她却很漂亮。那一头金发在我们家族里是极少见的。
于是我就写了一个关于她的故事,说的是有一天,一个女孩正在家里做午饭时,有个穿着白色缎袍的女人手里举着熊熊的火炬从门外闯了进来,女孩吓了一大跳,把铁锅砸到了她的狗,狗咬了她一口,她从此就得了一种没法治的血液病。医生说她只能活两个星期了,这时,一股龙卷风刮了进来,它掀掉屋顶,四片草叶子刺到她的身上。草叶子上面的什么东西就把她的血液病给治好了。医学上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奇事。她痊愈了,回到了家。那天晚上,小狗抓挠着她的房门,那狗问她说: “你难道不想知道草叶子上面是什么东西治好了你的血液病吗?”我喜欢这样的故事。